王卓堂

    • 當時年齡: 61 歲
    • 當時職業: 行政院新聞局辦事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5年
    • 裁判書字號: (45)審特字第22號
    • 判決主文: 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緩刑二年,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緩刑二年,王卓堂聲請駁回,緩刑二年,王卓堂聲請駁回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2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叛亂案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