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臺中 (余台中)

余臺中(1925-),臺灣雲林人。 依(42)安度字第0089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農民,其與余新甲為鄰居,余新甲受叛亂犯梁九木之煽動,勸誘余台中參加無產階級政黨,給閱匪《帝國主義》、《新閱天地》等書刊,其當予拒絕,並將書刊退還。其明知余新甲為匪諜,迄余新甲被捕時,終未告密檢舉。1952年10月2日被羈押。1953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判處有期徒刑2年。1954年10月1日保釋。 其於1999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5月經第2屆第6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明知另案被告余新甲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係以余新甲之供詞及書面報告為據。惟其於審理中否認知悉余新甲為「匪諜」,原判決未詳予查證敘明,此外無其他具體佐證,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8年1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29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2年
    • 裁判書字號: (42)安度字第89號
    • 判決主文: 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2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2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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