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藻

王文藻(1903-1986),臺灣臺北人。 依案卡,案發時為印刷商,其身為工友,受該社老闆之命,印刷共匪《綜合文摘》及《和平文獻》等反動文件。1951年2月23日奉准保釋。 其家屬於2009年9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0年2月經第6屆第12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王文藻經前臺灣省保安司令部羈押後保釋察看,查無後續偵查作為,其於保釋前遭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之期間,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規定,應予補償。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