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啟 (王文啓)

王文啓(1926-2009),山東膠縣人。

依(47)理判字第029號判決書,案發時為陸軍汽車基地勤務廠下士技工,其被迫脅從叛變案。1956年5月11日被羈押。1958年經陸軍總司令部判決無罪。

其於2008年8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9年7月經第6屆第7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其於申請補償審核通過後逝世,其家屬於2009年9月提出申請,2010年5月經第6屆第14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國防部軍法司函覆資料記載,其因叛亂嫌疑案,經前陸軍總司令部判決無罪開釋前遭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之期間,應認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規定,予以補償。
    • 當時年齡: 26 歲
    • 當時職業: 陸軍汽車基地勤務廠下士技工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7年
    • 裁判書字號: (47)理判字第029號
    • 判決主文: 無罪,無罪
    • 宣告刑度刑期: 無罪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限制人身自由2年3月14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