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建華

尹建華(1933-),湖南岳陽人。 依軍管區司令部督察長室檢附案卡等資料,案發時為軍人,其涉有匪嫌,予以感訓6月。1950年3月5日交付感訓。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9月經第2屆第10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案卡所載,其涉有匪嫌,予以感訓6月等情,應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非有實據。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