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振發

    • 當時年齡: 37 歲
    • 當時職業: 木工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澄字第3440號
    • 判決主文: 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2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8月8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