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浩

譚浩(1927-),江蘇吳縣人。 依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開釋證明書存根,其涉犯叛亂罪,經海軍總司令部判處有期徒刑20年。1950年5月25日被羈押。1970年5月24日開釋。 其於1999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其於同月1再次提出申請,經補償基金會併案審理,2001年1月經第2屆第2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本案依海軍總司令部及國防部新店監獄函覆,均查無判決資料,僅由國防部新店監獄提供譚君之開釋證明書存根,記載其前因叛亂案,經海軍總部判處有期徒刑20年,惟因政府機關無法提供判決等相關資料,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8年1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22 歲
    • 當時職業: 前海軍聯榮艦航海上等兵;匪果敢(桂山)艦舵工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翌晏字第0888號
    • 判決主文: 聽從煽惑逃叛、共同以暴動竊據國土顛覆政府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20年、 褫奪公權10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20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