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炳南
- 羅炳南 男 1935年出生 1997年卒 臺灣 嘉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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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
- 紀念碑錄名位置:
羅炳南(1935-1997),臺灣嘉義人。
依(43)審聲字第123號裁定書,案發時無業,其曾在嘉義經中山路傍憩蔭時,以樹枝就地上書寫侮辱總統詞句。1954年6月12日被羈押。1954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1954年10月19日交付感化。1959年11月22日開釋。
其家屬於2000年12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2年6月經第2屆第22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裁定以其以樹枝就地上書寫侮辱總統詞句,行為偏頗,思想欠正予以交付感化,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9年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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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20 歲
- 當時職業: 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3年
- 裁判書字號: (43)審聲字第0123號
- 判決主文: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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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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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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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