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祝全

薛祝全(1932-),江蘇泰興人。

依(49)裁字第005號裁定書,案發時為前陸軍第四二六六部隊第二科中尉判讀軍官,其前因對頒發禮節運動表示反感,辱罵陸軍總司令是「豬」是「奴才」等行為,經判決有期徒刑4月確定,第二科科長王慶鴻蒐集薛員日記3頁,計12條,內有「訓詞為膏藥之本」等言論。1960年經陸軍第四二六六部隊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施以感化教育2年。1960年3月6日交付感化。1962年9月22日感化開釋。

其於2010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0年8月經第6屆第16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裁定認定其日記記載「訓詞為膏藥之本」,以及人事調查資料記載,於1952年閱過「馬克斯主義」╳╳一書,認該書為正確理由等言論,認薛君言論荒謬,思想偏激,而予交付感化等情,屬言論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