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慶輝
- 駱慶輝 男 1922年出生 1972年卒 福建 惠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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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
- 紀念碑錄名位置:
駱慶輝(1922-1972),福建惠安人。
依(42)審聲字第116號裁定書,案發時為前閩浙贛挺進縱隊福建指揮部第一支隊第二大隊大隊長,其奉派至匪區福建惠安潛伏工作,被匪公安局拘獲,保釋後受匪派遣金門,為匪刺探軍情。惟於抵達金門後即向當地駐軍自首。1951年5月12日被羈押。1954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9條但書裁定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1954年10月19日交付感化。1957年5月14日開釋。
其家屬於2010年7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1年5月經第7屆第6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案卡記載,其係因受匪派遣前來金門為匪工作,雖經自首依情節而予交付感化,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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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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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