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俊清
- 穆俊清 男 1921年出生 河南 汝南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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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新生總隊
- 紀念碑錄名位置:
穆俊清(1921-1970),河南汝南人。
依軍管區司令部督察長室檢附案卡等資料,案發時為卅九師116團輸送連上尉指導員,其為匪南下工作團嫌疑分子。1950年經代電奉簽交付感訓6月。1950年6月1日交付感訓。1952年2月6日保釋。
其家屬於1999年8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12月經第2屆第15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依案卡記載,原命令以其意志不堅,易受匪徒利誘,而予發交新生總隊感訓6月,此外別無其他叛亂或匪諜具體之事證,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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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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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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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