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石蓀 (鄭義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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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25 歲
- 當時職業: 台灣省政府農林廳檢驗局新竹分局主計助理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4年
- 裁判書字號: (44)審復字第0029號
-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役齡男子意圖避免征兵處理而為不實之呈報,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役齡男子意圖避免征兵處理而為不實之呈報,參加叛亂之組織,及齡役男意圖避免征集而為虛偽之證明,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役齡男子意圖避免征兵處理而為不實之呈報,參加叛亂之組織,及齡役男意圖避免征集而為虛偽之證明
- 宣告刑度刑期: 死刑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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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