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燕信

蔡燕信(1925-),臺灣臺南人。 依軍管區司令部軍法處檢附案卡等資料,案發時從商,其閱讀《中國共產黨問題新編》等反動書籍,予以感訓6月。1949年10月6日交付感訓。1950年5月17日保釋。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9月經第1屆第6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本案案卷已逾保存期限銷毀,僅餘案卡資料記載 「蔡君閱讀反動書籍, 予以感訓6月」,別無其他佐證資料,故應認本案非有實據。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