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亞石
- 朱亞石 男 1926年出生 江蘇 阜寧人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朱亞石(1926-),江蘇阜寧人。
依(39)安潔字第0477號判決書,案發時為基隆港務警察所巡官,其曾與戴龍會面,戴龍啣匪命意圖利用吸收建立關係,從而套取各種軍事秘密消息。1950年7月4日被羈押。1950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判處發交感訓,另以命令行之。1951年2月14日交保察看。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7月經第1屆第2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其任職警察,面對匪諜既未查覺,復頻加應酬來往,不無嫌疑,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非有實據。
2018年1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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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25 歲
- 當時職業: 基隆港務警察所巡官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潔字第0477號
- 判決主文: 發交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6月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訓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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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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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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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