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學文
- 趙學文 男 1922年出生 湖北 大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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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陸軍第1軍團司令部看守所、臺灣仁愛教育實驗所
- 紀念碑錄名位置:
趙學文(1922-),湖北大冶人。
依(56)平字第122號判決書,案發時為陸軍第八四一醫院上士外科助理,其與同事宣稱「大陸上很好」、「共匪分作戰後勤民兵部隊等待遇都比我們好」等語,又曾教唆楊延清殺害院長眷屬等情。1966年8月30日被羈押。1968年經陸軍第一軍團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4條第1項第11款「煽惑軍人逃叛」判處無期徒刑,《刑法》第271條第1項、第2項「教唆殺人未遂」判處有期徒刑5年,合併執行無期徒刑,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沒收之。1975年經陸軍總司令部裁定減處有期徒刑15年。1981年8月29日開釋。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2000年4月經第1屆第14次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依判決事實理由觀之,其所為言論「共匪部隊待遇比我們好;過去匪方的人不是傻瓜,如果不好,他們過去幹什麼」等語應係發發牢騷,並無煽惑軍人逃叛之犯意,故認非有實據。2000年9月經第1屆第6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回復名譽。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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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35 歲
- 當時職業: 陸軍第841醫院上士外科助理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56年
- 裁判書字號: (56)平字第122號
- 判決主文: 煽惑軍人逃叛
- 宣告刑度刑期: 無期徒刑、 褫奪公權終身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1966年羈押,1968年判處無期徒刑,1975年減處有期徒刑15年,1981年開釋,執行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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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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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