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福祥
- 趙福祥 男 1925年出生 山東 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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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
- 紀念碑錄名位置:
趙福祥(1925-),山東邱縣人。
依(41)防隔字第90號判決書,案發時為國防部第二廳工作隊中尉報務員,其購閱莫洛托夫著《蘇聯城市建設五年計畫》後,經李德育介紹,認識孫華軒,彼此談論政治,不滿現實等情。1952年經國防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判處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1955年6月21日交付感化。1957年7月31日開釋。
其於1999年12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2年6月經第2屆第21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與共同被告孫華軒彼此談論政治,不滿現實,思想左傾,而予交付感化,屬言論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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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38 歲
- 當時職業: 國防部第2廳工作隊中尉報務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1年
- 裁判書字號: (41)防隔字第90號
- 判決主文: 戒嚴地域無故離職、行使偽造能力證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應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5年6月、 交付感化、 褫奪公權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1年,限制人身自由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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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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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