閘壽山

閘壽山(1913-1958),湖北漢陽人。 依(42)安度字第1488號判決書,案發時為平遠輪電工,其等涉有共同謀議以暴力將平遠輪開回大陸附匪暨為叛徒刺探軍情等罪嫌。1952年8月12日被羈押。嗣因閘壽山曾宣揚匪不分階級、老幼均有做官機會與希望,思想傾匪,有予以感化之必要。1953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判處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1954年10月19日交付感化。1957年6月28日開釋。 其家屬於2010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1年1月經第7屆第2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就判決書內容所載,原判決認閘壽山宣揚匪不分階級、老幼均做官機會與希望,言語乖強,思想傾匪,而予交付感化等情,係屬言論思想層次問題,故應認本案非有實據。
    • 當時年齡: 41 歲
    • 當時職業: 平遠輪電工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2年
    • 裁判書字號: (42)安度字第1488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4年10月16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