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育利
- 楊育利 男 1934年出生 山東 諸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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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楊育利(1934-),山東諸城人。
依(56)初特字第24號判決書,案發時無業,其在臺北市中山橋橋欄上用石頭書寫「打倒蔣╳╳」等有利於叛徒文字時,經臺北憲兵隊當場查獲。1966年12月7日被羈押。1967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7條「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1970年6月6日刑期結束。
其於2011年3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1年10月經第7屆第11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其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係以其在臺北市中山北路3段中山橋橋欄上用石頭書寫「打倒蔣╳╳」等文字為據,屬言論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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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37 歲
- 當時職業: 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56年
- 裁判書字號: (56)初特字第24號
- 判決主文: 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3年6月、 褫奪公權2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3年6月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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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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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