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榮芳 (黃獅頭)
- 黃榮芳 (黃獅頭) 男 1932年出生 福建 金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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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
- 紀念碑錄名位置:
黃榮芳(1932-),福建金門人。
依(44)有審字第49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農民,其受楊清登吸收納入叛亂組織。1954年10月12日被羈押。1955年經陸軍壹肆壹零部隊以《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之組織」判處有期徒刑15年。1969年10月11日刑滿開釋。
其於1999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8月經第1屆第4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僅認定其與鄭文弟等7人被吸收納入組織,依判決書所載,其等均係業農,所謂加入組織是否出於自願或明知該組織之屬性如何,原判決均未加以認定。況該等7人依判決書所載,均未從事任何集會或其他參加組織之行為,難認其等7人有參加叛亂組織之行為,故認非有實據。
2019年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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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23 歲
- 當時職業: 農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4年
- 裁判書字號: (44)有審字第0049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5年、 褫奪公權10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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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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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