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青松

黃青松(1928-),臺灣嘉義人。 依(43)審三字第76號判決書,案發時為第一商業銀行嘉義分行辦事員,其由張英杰吸收,參加「民主自治同盟」,並閱讀反動書刊。1954年2月8日被羈押。1954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之組織」判處有期徒刑5年。1959年2月7日刑期結束,2月8日開釋。 其於1999年7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7月經第2屆第10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參加叛亂之組織,僅依其之自白為唯一依據,。惟原判決對其所參加之「民主自治同盟」組織之性質與目的均未詳加查證敘明,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9年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27 歲
    • 當時職業: 第一銀行嘉義分行辦事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3年
    • 裁判書字號: (43)審3字第76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5年、 褫奪公權5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5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