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正榮
- 黃正榮 男 1924年出生 1994年卒 四川 自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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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
- 紀念碑錄名位置:
黃正榮(1924-1994),四川自貢人。
依(42)安度字第1488號判決書,案發時為平遠輪船員,其等涉有共同謀議將平遠輪開回大陸附匪,並為叛徒刺探軍情等罪嫌。1952年8月23日被羈押。1953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判處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1954年10月19日交付感化。1957年3月31日感化開釋。
其家屬於2010年11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1年7月經第7屆第8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其因曾讀《唯物辦證法》,常聽匪廣播,思想傾匪,而予交付感化等情,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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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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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