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敬餘
- 曾敬餘 男 1923年出生 四川 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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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曾敬餘(1923-),四川彭縣人。
依(43)審聲字第128號裁定書,案發時為臺灣電力公司助理工程師,曾曾在其金陵大學肄業期間,策劃該校學生反飢餓、反迫害運動。1954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1954年10月19日交付感化。1958年4月15日感化開釋。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7月經第1屆第2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其曾於1947年在大學肄業期間,策動反飢餓、反迫害運動,思想傾匪,屬思想言論層次問題,故認非有實據。
2019年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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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32 歲
- 當時職業: 台灣電力公司助理工程師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3年
- 裁判書字號: (43)審聲字第0128號
- 判決主文: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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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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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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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