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振明
- 曾振明 男 1926年出生 1989年卒 臺灣 臺南人
-
羈押/執行處所: 軍法處看守所、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曾振明(1926-1989),臺灣臺南人。
依(51)警審聲字第34號裁定書,案發時為村幹事,其曾接受余傑超交閱《哲學之初》、《人間條件》、《經濟概論》、《社會經濟綱要》等左傾書籍。1962年2月28日被羈押。1962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3年。1962年11月21日交付感化。1965年11月4日開釋。
其家屬於1999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7日經第1屆第2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其閱讀左傾書籍之行為,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 當時年齡: 37 歲
- 當時職業: 台南縣後壁鄉福安村幹事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51年
- 裁判書字號: (51)警審聲字第0034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3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
3.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