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登財

    • 當時年齡: 21 歲
    • 當時職業: 台東測候所職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7年
    • 裁判書字號: (37)特字第25號
    • 判決主文: 幫助意圖以暴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緩刑二年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年9月、 褫奪公權2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年9個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2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