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將勳

    • 當時年齡: 35 歲
    • 當時職業: 業農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7年
    • 裁判書字號: (37)物字第18號
    • 判決主文: 強劫公眾及軍用財物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2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2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