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詩品

王詩品(1922-),山東菏澤人。 依(41)安潔字第1075號判決書,案發時為陸軍第五十軍卅六師軍士大隊中校中隊長,其曾受同學宮樹桐吸收參加匪諜工作未果。1951年5月9日被羈押。1952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判處有期徒刑7年。1954年9月11日保釋。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12月經第1屆第23次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明知宮樹桐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係以其承認宮樹桐曾勸誘其為匪工作同返大陸,惟其於審理中否認知請宮樹桐為匪諜,而原判決對宮君所供為匪中央社會部潛臺組織工作是否屬實及該組織是否屬匪組織均未加以查明,故應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8年10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31 歲
    • 當時職業: 陸軍第50軍36師軍士大隊中校中隊長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1年
    • 裁判書字號: (41)安潔字第1075號
    • 判決主文: 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7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3年4月3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