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福貴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居住於今新竹縣竹北市務農,同年4月間無故遭國府軍羅織「恐嚇」罪名逮捕並判處罪刑,執行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遭刑求。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當時年齡: 39 歲
    • 當時職業: 業農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6年
    • 裁判書字號: (36)#字第69號
    • 判決主文: 首謀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與人恐嚇使人將個人之物交付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年4月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年4月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