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沼沛

郭沼沛(1936-2002),臺灣嘉義人。 依(45)審聲字第51號裁定書,案發時為學生,其曾閱讀《一個人的修養》、《時與文》等反動書刊。1955年11月2日被羈押。1956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1959年11月4日開釋。 其於2000年12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2年8月經第2屆第21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其於申請補償審核通過後逝世,其家屬於2002年10月提出申請,2003年1月經第3屆第2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裁定認其閱讀《一個人的修養》等反動書刊而予以感化,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20 歲
    • 當時職業: 學生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5年
    • 裁判書字號: (45)審聲字第51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期間均以命令定之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3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 3.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