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喜

許喜(1920-2002),臺灣臺北人。 依案卡,案發時為農民,其違反檢肅匪諜案件。1953年10月13日被羈押。1954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1954年7月9日易付保護管束。 其家屬於2006年8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7年7月經第5屆第8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案卡記載,許喜係因違反檢肅匪諜案件經交付感化並易付保護管束等情,則許君易付保護管束前遭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之期間,符合《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法定要件,應予以補償。
    • 當時年齡: 34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3年
    • 裁判書字號: (43)審聲字第0016號
    • 判決主文: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限制人身自由8月26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