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起熊
- 梁起熊 男 1913年出生 1973年卒 廣東 文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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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軍法處看守所、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梁起熊(1913-1973),廣東文昌人。
依(57)初特字第2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臺灣省合作事業管理處荐任一級督導員,其就讀於日本法政大學時,經同學吳敏介紹參加「讀書會」,每週在日本東京房洲北條海水浴場集會一次,研討唯物辯證法、唯物史觀、馬列主義等理論。1967年5月20日被羈押。1967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判處交付感化3年。1968年3月12日交付感化。1970年11月3日開釋。
其家屬於1999年10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2年2月經第2屆第15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參加「讀書會」,研討唯物論辯證法、唯物史觀、馬列主義等匪黨理論,思想受有毒害,而予以交付感化,屬言論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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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54 歲
- 當時職業: 台灣省合作事業管理處荐任一級督導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56年
- 裁判書字號: (57)初特字第0002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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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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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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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