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志意

梁志意(1927-1974),臺灣新竹人。 依(41)安潔字第0635號判決書,案發時為國民學校教員,其與匪幫重整後臺灣省工作委員會彭欽嗣為同鄉同學,曾由彭欽嗣介紹與林初階相識,並接閱彭欽嗣交予之《馬克思》、《自然科學講座》、《美國的危機》等反動書籍。1951年7月4日被羈押。1952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判處有期徒刑3年。1954年7月3日刑期結束,7月4日開釋。 其家屬於1999年6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5月經第2屆第7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係以其自承接受同鄉同學彭欽嗣交閱之《馬克思》、《自然科學講座》、《美國的危機》等書籍,以其身為教員,豈有不知彭君為匪諜之理,而予論罪,惟並無其他具體佐證,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 當時年齡: 25 歲
    • 當時職業: 國民學校教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1年
    • 裁判書字號: (41)安潔字第635號
    • 判決主文: 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3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