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滄南
- 張滄南 男 1941年出生 臺灣 嘉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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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軍法處看守所、臺灣仁愛教育實驗所
- 紀念碑錄名位置:
張滄南(1941-),臺灣嘉義人。
依(71)警審裁字第015號裁定書,案發時為工人,其應其友廖復吉之邀宴,並於席間高喊「共產黨萬歲」,經警查獲。1982年5月20日被羈押。1982年經臺灣中部地區警備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3年。1985年8月3日開釋。
其於1999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6月經第2屆第9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裁定認其應交付感化,係以其坦承及證人傅瑞魚、林超悟、鄭榮村之證詞為據。惟其於席間高喊「共產黨萬歲」等情節,縱然屬實亦屬言論思想層次範圍,故認本案非有實據。2002年8月經第2屆第25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回復名譽。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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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41 歲
- 當時職業: 工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71年
- 裁判書字號: (71)警審裁字第0015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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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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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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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