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新

高德新(1921-2011),江蘇南通人。 依案卡,案發時為陸軍裝甲兵旅第一總隊十一大隊第一組少校組長,其涉匪嫌。1952年2月9日被羈押。1952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裁定交付感化3月,並易以保護管束。1952年6月17日奉准保釋。 其於2010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0年11月經第6屆第18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其於2011年7月再次提出申請,2011年11月經第7屆第12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案卡記載,高德新係因匪疑交付感化等情,別無其他具體佐證,故應認本案非有實據。
    • 當時年齡: 32 歲
    • 當時職業: 少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1年
    • 裁判書字號: (41)安潔字第1761號
    • 判決主文: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月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4月8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