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元

高清元(1948-),臺灣雲林人。 依(55)化揚裁字第60號裁定書,案發時為國防部統一通信指揮部南部地區指揮部支援大隊架設中隊三分隊一等兵,其自雲林住所書寄臺北縣內湖鄉陳仁宜之函件內容,「什麼稅一直增加,可以說中華民國萬萬稅,有些反對政府的人,就指為思想犯,政府快垮臺了」,此外函中並有肆意汙衊國家元首,抨擊政府之反動文字。1966年經國防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3年。1967年2月17日交付感化。1970年1月14日開釋。 其於1999年6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11月經第2屆第14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裁定認其於致友人函件中書寫「什麼稅一直增加,可以說中華民國萬萬稅,政府快垮台了」等文字,應予交付感化,縱然屬實,亦屬言論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18 歲
    • 當時職業: 國防部統一通信指揮部南部地區指揮部支援大隊架設中隊三分隊一等兵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55年
    • 裁判書字號: (55)化揚裁字第0060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共計2年10月28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