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述柳
- 袁述柳 男 1925年出生 湖南 資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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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臺灣仁愛教育實驗所
- 紀念碑錄名位置:
袁述柳(1925-),湖南資興人。
依(43)審聲字第183號裁定書,案發時為小販,其任陸軍第50師警衛連長駐防花蓮時,曾竊閱花蓮兵工學校圖書館所存《新民主主義》等反動書籍,因而思想左傾,常向同事蔣望講述反動言論。1954年7月31日被羈押。1954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1955年3月18日交付感化。1958年12月16日感化開釋。
其於2012年8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2年9月經第8屆第4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前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3)審聲字第183號裁定認定,其曾於1950年及1951年間閱讀花蓮兵工學校圖書館所存《新民主主義》等書籍,因而思想左傾,常向同事講述反動言論,應予交付感化等情,屬言論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9年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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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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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