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廷廉
- 桑廷廉 男 1922年出生 山東 博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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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國防部保密局、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桑廷廉(1922-),山東博山人。
依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檢附資料,案發時為國防部保密局監察臺上尉繕寫,其被俘歸來,不坦白報告,且在匪區滯留1年以上,曾研讀匪著《新民主主義》、《馬列主義概論》、《將革命進行到底》等書籍。1953年經國防部前保密局報奉國防部令核准感訓3年。1953年7月21日解送桃園感訓所。1957年4月23日開釋。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7月經第1屆第18次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其在大陸期間研讀匪書之行為,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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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35 歲
- 當時職業: 報務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2年
- 裁判書字號: (42)廉龐字第1565號令(或為(42)廉龐字第156號令)
- 判決主文: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訓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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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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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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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