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樹林

孫樹林(1931-1989),山東牟平人。 依共犯考評冊,孫樹林曾接受感訓等情。 其家屬於1999年6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其家屬於2000年3月再次提出申請,經補償基金會併案審理,2002年3月經第2屆第18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命令認卷查雖無其涉案資料,惟共犯結訓名單及考核資料中其名列其中,證明其確曾接受感訓,而政府機關既無法提供涉案相關資料,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 當時年齡: 18 歲
    • 當時職業: 學生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8年
    • 裁判書字號: 亥元安備代電
    • 判決主文: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8月29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