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鳴

孫鳴(1921-2000),江蘇上海人。 依(42)安澄字第2320號判決書及案卡,案發時為澎湖白沙中學校長,其涉匪嫌案。1949年12月15日被羈押。1950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判處無罪。1950年經代電核准施以感訓2年。 其於1999年11月4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其於申請補償期間逝世,其家屬於2001年11月提出申請,其家屬於2002年1月再次提出申請,經補償基金會併案審理,2002年2月經第2屆第15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依案卡所載,係以其意志不堅,思想左傾,不滿現勢,予以發交感訓,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 當時年齡: 30 歲
    • 當時職業: 澎湖白沙中學校長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澄字第21號
    • 判決主文: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2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訓1年7月23日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2年3月15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