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至誠
- 孫至誠 男 1930年出生 山東 棲霞人
-
羈押/執行處所: 軍法處看守所、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
- 紀念碑錄名位置:
孫至誠(1930-),山東棲霞人。
依(56)裁字第34號裁定書,案發時為泰甲星航運公司信仰輪船員,其曾於香港購買《中共中央和蘇共中央來往的七封信》閱讀。1966年9月26日被羈押。1966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3年。1967年3月2日交付感化。1970年1月24日開釋。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4月經第1屆第14次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其購買匪出版之書籍,應屬思想言論層次問題,故認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 當時年齡: 36 歲
- 當時職業: 泰甲星航運公司信仰輪船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55年
- 裁判書字號: (56)裁字第0034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3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