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鐵

顧鐵(1912-1960),江蘇吳縣人。 依案卡,案發時為國防部東南訓練團政治幹部訓練班二大隊八中隊上校中隊長,其涉叛亂嫌疑。1950年4月30日被羈押。1950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判決無罪。1950年7月19日保釋。 其家屬於2009年12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0年11月經第6屆第18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其家屬於2010年12月再次提出申請,2011年10月經第7屆第11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案卡記載,顧鐵因叛亂嫌疑案件經判決無罪,則其判決無罪交保開釋前遭羈押限制人身自由之期間,應認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規定,故予以補償。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