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克美

蘇克美(1921-),江蘇桐城人。 依案卡,案發時從商,潛赴匪區,涉嫌叛亂。1981年1月6日被羈押。1981年1月22日交保。 其於2007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8年6月經第5屆第19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案卡記載,蘇克美係因叛亂案而遭逮捕羈押,因未發現具體叛亂事證而交保開釋,則其交保開釋前遭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之期間,應認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規定,故予以補償。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