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萍

譚萍(1929-1981),江蘇邳縣人。 依案卡,案發時為陸軍第八十軍三四○師直慶二兵連上士代特務長,其涉叛亂嫌疑案。1949年經東南軍政長官公署判決無罪,復經該署代電移送青年訓導總隊管訓。1949年12月31日發交管訓。 其家屬於2012年10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3年3月經第8屆第10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案卡記載,譚萍叛亂嫌疑案經判決無罪,惟被告思想稍嫌偏歧,命發交移送青年訓導總隊管訓等情,係屬思想層次問題,故應認本案非有實據。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