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任茂

    • 當時年齡: 24 歲
    • 當時職業: 電臺通訊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6年
    • 裁判書字號: (36)特字第4號
    • 判決主文: 共同意圖以暴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3年6月、 褫奪公權4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