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金龍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居住於臺北市中山區,同年3月初於自宅無故遭國府軍逮捕,移送臺灣省職業訓導總隊管訓約6個月,並遭刑求。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1.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