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永恒

    • 當時年齡: 39 歲
    • 當時職業: 政工幹部學校中尉部屬軍官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8年
    • 裁判書字號: (48)謹勵字第56號
    • 判決主文: 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7年、 褫奪公權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