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可任

謝可任(1923-1991),江西雲都人。 依案卡,案發時為農校教務主任,其匪嫌案。1951年8月19日被羈押。 其家屬於2012年12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3年3月經第8屆第10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就案卡記載,謝可任匪嫌案經申請延長羈押10天,惟查無後續偵審行為,則謝君開釋前遭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之期間,應認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法定要件,予以補償。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相關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