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毅

龍毅(1917-1950),遼寧錦縣人。 依案卡,案發時為臺灣鐵路管理局運務處臺北車站站務司事,其撰寫左傾文章發表未遂。1949年7月20日因案停職。1950年1月14日經簽准感訓10月。1950年4月29日發交新生總隊。1950年6月5日於感訓期間逝世。 其家屬於2006年8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7年1月經第5屆第2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國防部檢送案卡記載,龍君係因撰寫左傾文章法表未遂,以其不滿現實而經簽准感訓,係屬言論思想層次問題,應認本案非有實據。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