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阿統

賴阿統(1911-1994),臺灣臺北人。 依案卡,其因思想左傾,經國防部情報局依法裁定交付感化3年,由該局執行,感化期滿據考核其思想言行,仍未改善,濫發牢騷攻擊政府,復經該局呈報國防部核准,依戡亂時期預防匪諜再犯管教辦法第2條規定,令入管教場所強制工作嚴予管訓。 其家屬於2011年11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3年2月經第8屆第9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回復名譽。回復名譽理由為據案卡記載,賴阿統思想左傾、濫發牢騷攻擊政府,而予交付感化,係屬言論思想層次問題,故應認本案非有實據。至申請補償金之部分,已逾申請期限,申請應予駁回。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