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安林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居住於臺中市務農。同年3月16日於自宅遭國府軍羅織「強盜」罪名逮捕,判處有期徒刑7年,實際執行3年2個月,並遭刑求。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1.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