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紀洪

蕭紀洪(1915-2006),江蘇江陰人。 依(39)安潔字第1183號判決書,案發時為神杖輪業務員,其為匪廣大華行職員,因廣大華行為匪華東區貿易部副部長兼貿易局局長盧緒章所經營,被解送審辦。1950年4月11日被羈押。1950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判決無罪。1950年7月25日無罪開釋。 其家屬於2012年8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3年2月經第8屆第9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前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判決書所載,蕭紀洪雖係匪廣大華行職員,但地位並非重要,尚不能證明其有犯意之聯絡,應諭知無罪等情,則蕭君經判決無罪開釋前遭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之期間,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法定要件,應予以補償。
    • 當時年齡: 36 歲
    • 當時職業: 廣華行業務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潔字第1183號
    • 判決主文: 無罪
    • 宣告刑度刑期: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限制人身自由3月14日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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